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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報名表及課程相關事宜說明
招生簡章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委託高雄市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商業同業公會辦理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講習招生簡章
壹、依據: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及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
貳、目的:
一、在使執行公寓大廈管理維護事務之人員,深入瞭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並熟稔公寓大廈事務管理、技術服務,以利遂行所賦工作。
二、強化公寓大廈管理功能,促使建築物管理維護服務專業化。
參、委託單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肆、受託單位:高雄市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商業同業公會
伍、講習對象類別及參訓人員資格:
●公寓大廈
事務
管理人員:
符合下列資格者(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第3
條):
國民中學或相當於國民中學以上畢業學歷,且三年內未曾因
違反本條例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廢止其認可證者。
●公寓大廈
防火避難設施
管理人員
符合下列資格之一,且三年內未曾因違反本條例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廢止其認可證者(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第4
條):
(一)國民中學或相當於國民中學以上學校畢業,並於畢業後具有相關建築、土木、電機、機械工程經驗;其服務年資,國民中學畢業者為三年以上,高級中學畢業者為一年以
上。
(二)高級職業學校以上學校修習建築、土木工程、營建管理、室內設計、電子、電機、資訊、機械、消防、環境工程等相關學科系畢業。
(三)領有建築、土木、昇降機裝修、電氣、機械、空調、消防等相關技術人員資格證者。
(四)領有建築物公共安全專業檢查人員講習結業證書者。
●
公寓大廈
設備安全
管理人員
符合下列資格之一,且三年內未曾因違反本條例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廢止其認可證者(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第4條):
(一)國民中學或相當於國民中學以上學校畢業,並於畢業後具有相關電機、機械工程經驗;其服務年資,國民中學畢業者為三年以上,高級中學畢業者為一年以上。
(二)高級職業學校以上學校修習電子、電機、資訊、機械、消防、環境工程等相關學科系畢業。
(三)領有昇降機裝修、電氣、機械、空調、消防等相關技術人員資格證者。
(四)領有建築物公共安全專業檢查人員講習結業證書者。
陸、受訓名額及訓練期間
每梯(期)招生名額為30名。【報名額滿即開班上課】
柒、培訓地點:
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4410教室
報名專線:(07)3502812
捌、成績考核:
一、參加講習人員,需經考試測驗合格後,方能取得講習合格資格,但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核發講習結業證書
。
(一)
請假時數超過二小時者
。
(二)
遲到、早退超過十分鐘該節視同曠課,曠課時間超過二小時者。
二、
講習人員需親自參訓,如有代理上課情事,撤銷參訓資格,並不再受理報名參訓。
三、考試時間六十分鐘,成績以六十分為及格。
玖、證書核發:
受訓人員講習合格者,由委託單位及受託單位共同具名發給結業證書。
拾、報名手續:
一、填具報名表(附件二--事務管理人員報名表、防火避難設施技術服務人員報名表、設備安全類技術服務人員報名表),選填梯次別志願,繳交
最近兩個月內2寸白底證件照
一式三張
,背面正楷書寫姓名、身份證字號及繳交
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
二、繳交學經歷證明文件(
畢業證書
)。
三、報名技術類須繳交相關工程經驗之工作資歷證明文件,如報名技術服務人員應檢附勞保卡影本或所得稅扣繳憑單影本。
四、繳交費用:(單一類別總費用為新台幣6500元)
(一)報名費:單一類別新台幣伍佰元整
(二)學 費:1.事務管理人員:新台幣伍仟元整,
2.防火避難設施管理人員:新台幣伍仟元整,
3.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新台幣伍仟元整。
(三)認可費:單一類別新台幣壹仟元整
(含認可費500元及證照費500元)
※單一類別合計共
新台幣陸仟伍佰元整
。
五、填寫具結書。
六、注意事項:
(一)請依右列順序,將報名表件整理齊全後,用迴紋針夾在右下角,請勿折疊。
(二)採親自報名:
1.親自報名:繳交上述證明文件正本及A4規格影印本,正本驗畢發還。
2.報名地點:高雄市左營區翠華路552號
3.聯絡電話:(07)350-2812
(三)報名日期:即日起,額滿為止。
(四)報名時間: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中午不休息)
(五)各項證件如有不符第伍項及第拾項各項規定或偽造、假借、塗改等情事者,應自負法律責任。且一經查明即取消其與本訓練班所有之資格認定(包括受訓資格、領證資
格、換證資格等),並不予退費。
(六)初審核可業經完成註冊手續者,若經複審發現證件不合簡章之規定,本班通知限期補件。若於限期內無法補足證件者,本班將取消其受訓資格,並退回學費、報名費,
其他於註冊後,概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費。
(七)對已完成註冊手續之學員,如因該梯(期)學員過少時,本訓練班將協調其轉班或退回學費、報名費。
(八)學員經錄取通知上課,受訓期間如有冒名頂替上課者,一經查出,撤銷參訓資格,並不再受理報名參訓,且不退還已繳交之學費、報名費。
拾壹、註冊方式:
一、學員資格經初審核可者,親至公會會址繳交現金。
二、學員
資格經初審核可者
,轉帳繳交學費。
戶名:高雄市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商業同業公會
帳號:
高雄銀行(代碼016)
2141-0212-8117
三、
完成註冊手續之學員,本會於
開課前寄發簡訊及掛號信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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